2018年下半年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有计划地做好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遵循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和切实落实好上级提出的注重高校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突出“优秀”二字的标准,按照2018年5月28日党委组织部下发的《2018年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务必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一式两份(含电子表格),格式不变,在每个学期的第4周内报送给组织部预审;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务必在11月10日前将本学期以下材料报组织部预审:①拟发展对象②拟转正名单一式两份(含电子表格),格式同上学期;
3、党委组织部在11月25日前将预审结果反馈给各总支;
4、各总支(直属支部)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预审通过人员的党员发展和转正的档案材料上报。
5、12月中下旬进行全院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公开答辩会,在此之前请各分院党总支(直属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预答辩,确保答辩覆盖率是100%。
6、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严格按照《2018年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下达的指导计划数做好发展工作,不得突破计划。
7、为了切实做到“好中选优”,避免浪费发展计划,在上报“拟发展对象”名单时,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按照学院下达计划数的110%上报,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依次排序。
8、为了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学院党委的对外形象,凡是在限定时间内要求上报材料不齐、不规范、不按要求填写的,一律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党委组织部